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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26 July, 1950
    南洋商报 第6页
    Title:
    南侨女中出版毕业纪念刊 电影筹款中止进行 凡已售出戏券决全数收回 福建会馆禁四校学生募捐 陈六使捐2万元建新甘光校舍

    福建会馆于昨夜假怡和轩俱乐部开执监委员联席会议,到会者有陈六使、洪永安、黄奕欢、高敦厚、陈清吉、柯进来、柯朝阳、林树彦、黄卓善、黄复康、郭瑞人、林建南、林建达、叶怡煎、胡月梯、李德欣、陈共存、颜耀鹏、张建金、林崇鹤、薛永黍、吴盛育、洪丝丝、陈连科等20余人,列席者有四校校长杨振礼、林居仁、施佩蓉、叶帆风等。

    主席陈六使,当即起立发言,先阐述该会馆办四校目的在教学生识字有智识,该会馆一向体念学生家境,除收最低学费及杂费外,绝不愿意有所苛求,尤其严禁学校当局向学生募捐,或使学生向外募捐。盖会馆为有历史之会馆,会员俱在社会上有相当地位,如果学校需款,需要向外募捐者,会馆自身能筹到,亦能取信社会募得相当成绩,无须各科各校擅自行动以妨会馆名誉。尤其会馆以及各校之经济,必须做到收入要点滴归公,支出亦要点滴为公。

    主席语毕,教育科主任黄复康起立报告南侨女中本届简师及初中两毕业班,为出版毕业纪念刊事曾商得大华戏院将放映电影筹款,两班各分开进行,并出售优待券,拟售2400张,惟因娱乐税关系曾由会馆代垫600元保证金。此事该科当日认为正当,故未经会馆执委会通过,先权宜行事,事后发觉与主席前此嘱付者有背,乃即行禁其售卖,并嘱学生将已售出者收回,现已收回大部分,决将此事停办,至于此事错误地方由该科负责。

    嗣陈主席又发言,学生发售戏票,事前全无通知,究竟欲售若干,纪念刊应开支若干均无预算,如此泛泛乱卖,大受社会批评,且大损会馆名誉。况自7月初即行发售,一直至9月25日,其间不知欲推售若干,大启社会人士疑窦。故今后绝对禁止四校教职员学生向外募捐,违者决即行辞退。

    继洪永安、叶怡煎、陈清吉、亦相继发言,大不宜学生如此作为,且以福建会馆从无需要学生如此烦扰社会人士。尤其黄奕欢起言此次南侨女中初中毕业班学生发售戏券,券面不印明票价,亦不印明号码,如此,所募款项既无从稽查,售出票数亦无从核对(存根无号数),大使社会怀疑,极损会馆名誉,应予禁止。即查本坡各校出版毕业纪念特刊,从无如此骚动社会,有者只是各立预算招登广告而已。

    经此纷纷议论后,结果归纳为南侨女中向外售票,即停止进行,并收回已售出之票,今后亦不得有类似行为,至如何出版纪念刊,容后从长计议。此案由林树彦提,由黄奕欢附议成案。

    继讨论该会馆筹款建设案,陈主席先言新甘光校地有建设校舍之必要,而后柯进来报告爱同学校校舍不合时代,随时有被政府勒令迁出之可能,若不预为建筑新校舍,将来实难保无事,故力主积极筹建。黄奕欢亦力赞其言,并愿为会馆建校牺牲一切。复据柯进来预算,先建一足容1000学生校舍,只须15万元,柯氏并确信在陈主席领导下,非但筹15万元,易如反掌,即150万元亦不成问题。于是陈主席即口答应认捐2 万元,如为建校需零杂费亦由其负担,必要时可尽力效劳。至此全体欢忭,预庆建校志在必成,且为时甚近。此案由柯进来正式提出,黄奕欢附议,通过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