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者,天福宫公屋计共有十三间,其门牌号数经列前日报章,兹经诸董事于初九日会议,详细规条再列如左:
一议贌税照华历计算,由本年五月初一日起,限三年为期,照现时税价,听承贌之人照例先出字通知税居之人,酌量起价,至多不得过加二之数。
一议公屋应纳地租门税及修理等费,均由天福宫支理。
一议承贌之人,须觅殷实铺号担保,并于每月初间交还一个月税项,逐月完缴,不得少欠。
一议公屋或因毁坏,经公班衙谕止,或因意外之事不得居住者,应由搬迁出屋之日算起,扣除税价。
一议承贌票函须注明何人担保,交振成公司汇收,限本月十六日中午十二下钟,当堂开视。弃取之权任从董事核准,不得执价高者得之例相争。
此布。
大清光绪二十三年四月初十日
天福宫董事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