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嘉坡福建会馆主席陈嘉庚,为联络全马各区闽侨社团,如福建会馆或其他机关,集议组织统一机关筹赈本省难民事,昨特致函各埠福建会馆征求意见。
径启者,15日付上一函,内夹本会馆订17晚召开会议,讨论救济厦门难民传单一纸,想早收到矣,该议决第六条拟联络全马各区闽侨社团,如福建会馆或其他机关,集议组织统一机关籌赈本省难民,经是晚会议,全体表决赞成,兹将议决各案,另列一纸附闻(按该议决案经发表于前日本报),至联络各区组织统一机关事,待征求各区同意后,当即订期开会,顺便略述瞥见数点如下,幸并志载之。
(一)月来华北华中●●不利,外失国际地位,内失国民同情,乃●我闽海●易侵,入寇肆扰,冀以华南●腹,眩惑国际观听,骗取国民同情,而茍延其喘息,实则闽边一时得失,绝无影响整个战区,惟被扰区域,难民众多,筹款救济,实在海外同侨,马来亚闽侨不下百万人,今桑梓遇祸自不容袖手,然鉴于前此购机寿蒋会及此回中日战后之筹赈会,及公债劝募分会,全马各区皆相联络,虽未能一致实践各议案,要本远胜●泛而无统,其裨益筹赈前途非浅鲜也。
(二)敌既作有计划之侵略,而吾闽海岸线之长复为全国冠,将来战区扩大似顺势所必然,战区要扩大难民必愈众多,筹赈之工作,亦必随之而久且重吾闽地瘠民贫,省会福州,商埠厦门平昔尚●规模完备之正当慈善机关,丁兹抗战时期,组织尤非容易深恐设立者众,人自为政鱼目混珠,真伪莫辨,致有限之金钱,督无益之挥霍,又或吾侨筹赈机关多处设立,汇款既不归一难免支配失宜,职是之故联络●●,亦至切要也,
三,联合组织之办法,不外●期召集马来亚各区闽侨会馆社团各派代表若干人,召集吉隆坡福建会馆开会,研究目的在求行动一致,即使成绩优良已也,
贵会对此问题如何主张,即乞 赐复●盼此致各埠 福建会馆
新嘉坡福建会馆
主席陈嘉庚
赞成与否请于7天内回示,
27年5月19日
开会议程
马来亚各区闽侨筹赈省内难民联合会议
议程
一,推举临时主席,
二,应否组织全马闽侨统一汇款机关,以便应付省内各救济机关之请求,
三,如不组织统一汇款机关,则各区闽侨所筹之款,应如何设法支配汇寄,
四,各区闽侨应组织统筹统汇机关,如有某区不能办到,应如何设法补救,
五,各区代表,如赞成组织全马统一汇款机关其名称应如何规定,
六,各区代表如赞成组织统一汇款机关,则附列简则各条应请逐一讨论以利进行,
七,本联合会如得成立以后,委员会议应在何处举行,
八,临时动议,
简则
马来亚各区闽侨筹赈难民联合会。
简则
(一)公举主席一人。
(二)公举委员若干人。
(三)财政负责人应由办事处所在区内,福建会馆财政员兼任。
(四)公举查账员若干人
(五)办事处应设在所举主席旅居之区域内。
(六)各区会每星期捐款若干元,须报告,会主席。
(七)各区会存款如经本会主席,催日缴送,至迟●天内当如数汇交本会。
(八)省内救济机关如来函,或电请寄款者,在本会未承认该机关以前,应由主席函知各委员,得多数同意方可答应
(九)本联合会委员概为义务职。
(十)本联合会应将逐月收支在报上公布。
(十一)本联合会每次汇款交何救济机关,应早函知各区会。
(十二)本联合会简则如有未备之处,经多数委员同意,可增补之,上列简则十二条凡各区会,认为未备,欲再补充者,希即详示俾便增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