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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10 February, 1953
    南洋商报 pg5
    Title:
    李光前致函福建会馆 恳请更易“光前学校”名称

    新加坡树胶公会主席李光前氏于昨日发表彼致福建会馆主席陈六使暨诸执委之函,论及该馆在芽笼新校,命名为“光前学校”事宜,兹将原函录下:

    福建会馆六使主席暨诸执委先生公鉴,迳启者,去年7月间,弟在伦敦获悉,芽笼新校取名“光前学校”,当即于7月23日奉函,央请汲水共存二位先生携信趋谒台端,请求会馆取消原议,另定大众化新名,意当早蒙垂察俯允矣,迨日前返叻,始知新校仍用原名,使弟不胜惭愧,窃以时代进步,非复数十年前可比,举凡教育慈善均应视为大众化事业,命名务当求其含义广阔,或即因地取名,以符大众愿望,“光前” 二字虽非弟所专用,然以弟一向追随本会馆诸公之后,而在教育方面亦曾参与棉力,是以误会滋生,昨日一女记者即以弟所办 “光前学校” 之发展计划相询问,显见误认该校为弟所创办者,闻后至感不安,报界记者尚且有此误会,相信其他人士不少具有同等见解,诚恐新校前途,因此受到阻碍,爰特恳托林崇鹤先生转陈鄙见,然又未蒙采纳,益使弟焦急异常,如芒刺背,顷刻难安,用再专函奉达,万望体察愚诚,设法更易名称,以冀新校前途,无限发展,虞诚恳请,务祈鉴纳,是所感祷,耑此,即颂台安!弟李光前顿

    一九五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