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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9 November, 1929
    南洋商报 第7页
    Title:
    福建会馆对救闽问题之宣言(副题冗长未列)

    吾闽饱经丧乱,元气竭零,军阀匪共,驰突叫嚣,士农工商,吞声泣血;陡彼原野,举目则千里荒凉,入我城区,触耳则万声惨痛,呜呼!同为中国幅员,苟取吾闽以例江浙,真有天堂地狱之异矣。虽然,此亦言其彰明较著者已耳,非谓江浙全无变乱,非谓全中国除八闽以外皆为净土也。吾侪桑梓庐舍,附丽于闽,知闽较深,痛闽较切,而救闽之志愿亦于以益坚,则闽之当救,救之之道应如何统筹兼顾,计虑周详,凡我闽人,谁能恝然置之哉。福建会馆者,闽侨人士公共之机关,筹划救闽,何敢落后。但凡办理一事,计划宜先,事功欲成,非财莫举,此诚根本之问题,理宜先决,而敝同人所以徘徊审顾,未敢遽轻于一发,徒贻空雷无雨之诮者此耳。近月以来,星槟各地,热心志士,奔走呼号,救闽空前,日逼日紧,本会馆职责所在,胡敢自忘,爰将前后所经情形与同人所抱管见,缕述如次,藉为全体闽侨告,并以答复救闽大会主席郑螺生君,更进而为槟城救闽代表暨本坡闽侨各会馆等,请速承认募捐,以为实力救闽之表示。

    一、槟城救闽代表许生理君等,前月莅星,热诚提倡救闽。曾在怡和轩邀集闽侨优秀份子多人,开谈话会一次,讨论救闽问题。

    二、槟城代表当场发议,对于救闽大计,似乎尚无具体实行方法。

    三、本会馆主席陈嘉庚君彼时系以私人资格被召出席,乃献议救闽诚为重要,但须先有具体计划。否则不免蹈菲律宾故辙,徒有宏愿,而无实益。

    四、陈君又云: 诸君意见,以闽省士军不足靠,而救闽办法,侧重于吁请中央派兵治匪。中央责任,本无可诿,抑知在此编遣未竣,反侧未清之时,平治全局,应先努力,安能旁及各省之土匪。凡有匪乱之省区,在此时期,应由各省自行设法剿治。盖情势如是,应迁就之,方有实效,不能空谈理法耳。

    五、吾闽财政紊乱,贫困如洗,既无一文以助中央,反责中央剿匪。中央如果有兵可派,则凡军行所至,饷糈供应,从何而筹?中央乃由各省合成之政府,今日各省皆有匪区,剿匪责任苟尽由中央负担,而各省又不能供应军饷,中央何能为哉。

    六、我闽侨如果热诚救乡,务要牺牲金钱,储蓄实力,以为中央后盾。如请中央派兵五千名入闽剿治,每名每月以20元论,全月须10万元。剿匪时期按八个月或一年,则需费100万。倘吾侨能接济至少60万元,中央或可勉应吾人愿望。

    七、此60万元之筹法,应由马来半岛全体闽侨负责。贵槟城代表,既热心提倡救乡于前,则对此募捐责任,在槟城方面,自当担负于后,且当有一定之银数,然后各埠分配,事或有成。

    八、当时槟城代表闻言,亦甚赞成陈君意见,惟谓认捐一事,须待回槟以后,方有把握。

    九、陈君继言,槟城代表虽未敢遽自应承,但对此60万元如何分担劝募,应先讨论定当,庶免今日之会,漫无着落。众乃互相发议,最后乃定:星洲约20万元;槟城约15万元;雪兰莪及霹雳共约10万元;甲麻辖共约5万元;其他各埠约按10万元,共60万元。

    十、槟城代表回去迄今月余,绝无下文,应捐15万元,有无进行,尚未之知。

    十一、昨本会馆接本坡救闽大会主席郑螺生君来函,以该大会系承前槟城代表及本坡闽侨各会馆所召集,关于救闽重要事项,经公决全委之福建会馆负责办理,并嘱从速答复云云。

    十二、本会馆接函后,以救闽事大,立即召开全体执监联会,业全体赞成接受救闽大会之委托,以办理救闽事项。弟以来函所陈,尚无具体办法。咸谓果欲进行救闽之运动,舍筹款以助中央军队,别无较好办法。议决后,乃备函答复郑螺生君,表示接受救闽大会之委托外,并请郑君负责霹雳及雪兰莪两方面应筹之款。 盖众以郑君为该属各埠之侨界领袖,夙孚人望,义不容辞也。再函槟城救闽会及代表许生理君等,请速履行前议,并询该项筹款15万元,是否已经进行。又函本坡闽侨各会馆,对于本坡所应担认之额,各会馆间应如何分配,须相议定标准及办理办法。

    以上各段所云,即本会馆关于救闽问题之经历及态度也,各方如有切实进行,一俟其将情函复本会馆以后,同人认为时机已熟,不至空洞无裨实际时,当即函甲蔴等埠,共同负责,以策实效。总之,闽祸迄今,致深且亟,稍有血气,亦当奋呼,况汇集海外全闽侨众之心思财力,而谓无法以救乎,是在乎我闽侨人士有无诚意而已矣。

    中华民国十八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