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中文
  • Home > News Articles > 福建会馆执监会议通过 慈善福利奖学助学细则 政府拟征购会馆产业事 派两名主任与当局洽商
    Date:
    12 April, 1968
    南洋商报 pg3, pg19
    Title:
    福建会馆执监会议通过 慈善福利奖学助学细则 政府拟征购会馆产业事 派两名主任与当局洽商

    (新加坡11日讯)新加坡福建会馆第18届执监委员会第四次联席会议,今天下午假该会馆礼堂召开,由主席陈六使主持。

    大会经过一番热烈讨论之后,通过下列各议案:一,关于土地局来函拟增购会馆产地案,交由经济科主任及总务科主任与政府洽商;二,产生以康振福为召集人的11人筹备选举委员会;三、订于5月12日举行常年会员大会;四、关于将中正分校现址拆除改建为南侨小学部事,提交建校科及教育科开联席会议讨论;五、批准六新会员入会。

    兹将各科主任报告录下:

    康振福报告

    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报告:

    慈善科去年提出要举办属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对福建同乡的慈善福利金,这一项计划,原则上已经得到执监会通过。

    慈善科与教育科推选出来的联合小组,开过几次会议,已经草定 “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 以及申请书的格式,此外慈善科也拟定了 “慈善福利金实施简则”。今天我们提出执监会审查讨论,希望执监会通过,以后慈善科就可以根据这些规则来执行办理。

    新加坡福建会馆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

    一、本会馆设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之属校学生;设助学金,以资助属校同乡贫寒子女。

    二、 奖学金:
    凡本会馆属校学生总成绩优异,品行端正,得由属校校长推荐,由本会馆给予奖励。

    三、助学金:
    (一)凡就读本会馆属校同乡子女,其家境贫寒者,得向本会馆申请资助。
    (二)申请条件:凡申请资助之属校在籍学生,其学年总成绩须70分以上,操行成绩须甲乙等者方受考虑。
    (三)申请手续:(甲)填具两份申请书(通过学校向本会馆领取);(乙)缴交学生总成绩副单两份并由校长署名盖章;(丙)由所属校长初步调查其家庭状况。
    (四) 申请日期:每年之申请,须于本会馆指定之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考虑。
    (五)凡已获得其他机构助学金之学生,其申请将不被本会馆接受。
    (六)每次申请之助学金,以一年为限,若该学生需要,翌年得继续申请。

    四、每年颁给奖学金及助学金,其名额及银额,由本会馆另行颁布之。

    五、校长所推荐受奖励学生及申请奖学金者,均由本会馆审查委员会(人选由慈善科及教育科推定)决定之。

    六、本会馆得拒绝任何申请,而毋须说明理由,若获得助学金者,有填报不实,或违犯校规受校方处分,本会馆得取消发给有关之助学金。

    七、领发日期:奖学金助学金之发给,由本会馆定期颁发。

    八、本细则由本会馆执监委员会通过实行之,若有未尽妥善处,得由慈善科提交执监委员会修订之。

    新加坡福建会馆慈善福利金实施简则:

    一、本会馆设慈善福利金以资助同乡因遭遇灾难而亟需给予赒济者。

    二、本慈善福利金实施之范围,仅限于新加坡境内福建同乡。

    三、凡因遭遇灾难而亟需给予赒济之同乡,资助之多寡,由本会馆慈善科视情况而定。

    四、凡需求赒济之同乡,应具函向本会馆提出申请。

    五、各需求赒济之申请,由本会馆慈善科调查后酌定之。

    六、本简则由本会馆执监委员会通过施行之,若有未尽妥善处,得由慈善科提交执监委员会修订之。

    继后,上述两宗简则与细则,终获会议通过。

    黄奕欢报告

    总务科主任黄奕欢报告:

    (一)仁记山案件:1967 年12 月15 日高等法庭所定1968年3月4、5、6、7、8及11日为审判日期,后因对方律师染恙而展期,高等法庭经重定1968年5月13、14、15、16、17、21、22、23、24日共九天为审理日期。

    (二)政府拟再征用云南园部分土地事,土地局于本年3月1日来函通知本会馆,国防部需要云南园第72段土地处于21依咭以供建设兵营之用,并询问本会馆将以何方式卖与政府。

    (三)政府前征用云南园48依咭土地事,政府对于1966年4月间征用本会馆云南园45依咭33柱土地,共赔偿6万8156元,此事本会馆经已正式向政府提出抗议,惟尚未定审案日期。本年2月19日土地局来函通知前所征用土地经重新测量后,发现多出二依咭三律三柱,并须按前价计算,将另赔4153元1角2分。如此被征用土地实在面积为48依咭30柱。

    被征用前原有土地为103依咭30柱面积,被征用48依咭30柱后,尚存55依咭22柱土地,政府经通知本会馆应将旧地契交还政府换取新地契以清手续。

    曾智生报告

    教育科主任曾智生报告:

    属下五校于1966年起由会馆自费增聘额外英文教员,增加各校学生钟点特加教导,提高英文程度,改良教学法(用直接法教学使学生能听能讲)全校学生英语课程六年级现至毕业能授完八本英文,目前已二三年级学生几乎能流利与教员对话,各校历年来会考英文科及格人数大有进展,1967年加聘英文教员薪金开出2万4390元3角。

    南侨女中新校舍将建完成,新购新式教学仪器等约15万元,经陆续交到,侯迁回新校舍便可启用。1968年3月止学生总数为9573名,教职员总数355名,属下五校中小学及幼稚园班数共244班。

    南侨女中新建校舍初由建设科主任与本人及校长向教育部申请要52教室,不得成议,改为48教室,单只供为中学部应用,而小学部不能在一处上课,致使未来小学部无校舍,遂由本科和校长商讨,建议将中正分校拆除充为小学部教室。

    陈笃山报告

    建设科陈笃山代主任报告:

    一、本会馆南侨女中新校舍建筑工事顺利,迄今止,A、B、C、D校舍经已建竣。惟有部分外墙抹灰,工作尚未完成,防漏、隔热之天台工作经在进行中,卫生水电煤气之装置亦多已进行。砌砖铺石、家私装置、播音设备正在进行招标,当于本月底结束,届时皆能依原定计划办妥。

    二、对于扩建光华学校之计划,执监会交托本科推行,扩建蓝图,经送当局批准,惟日前接获绘测师报告,原蓝图因受建屋发展局条例之限制,现经接获该局之通知,原蓝图须由现通行大路沟渠界线向后内移入14尺,以备将来扩展几里玛律路面之用,另须再向内移动入25尺,备学校作为校内自由路。由是本科将于日内研讨后,再交执监会核示。

    三、本年度开学时曾拨出18间课室供南侨小学应用,E座属于礼堂与图书馆部分之建筑场地,地面亦在铲平中,地基工事正在进行,预料全部校舍工事可于本年度前完竣。

    四、光华学校日前曾向本科提请整饰全校陈陋之校舍,有关粉刷及其开销,正召请估值。道南学校在去年底曾进行拆换腐蛀之楼板与柱椽及天花板,现经全部修葺完善。

    筹备选举委员会名单如下:康振福(召集人)、陈笃山、梁世海、汪玉聪、孙炳炎、郭桐藩、李德欣、黄卓善、黄奕欢、郑鸿安、曾智生。

    大会批准入会的新会员惟郑德谦、梁有土、刘用和、潘书和、纪良园、林东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