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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13 May, 1966
    南洋商报 pg3
    Title:
    福建会馆执监联席会议 通过该会基金章程草案 后日提交会员大会采纳 康振福昨报告起草经过 陈六使称该会资金充裕 有力量可进行社会服务

    新加坡福建会馆昨日召开执监委员联席会议,通过了该会基金章程草案。

    该章程草案将于后日(星期日)提出该会会员大会报告,正式向政府申请核准。该会馆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昨日在会上提出此基金章程草案时说:“本会馆设立基金的计划,以及草拟基金的组织章程与章程细则的草案,已经进行了一年多。”

    “此章程草案,慈善科与教育科前后召开了好几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我们注意到基金的宗旨、组织、管理,必须与本会馆的章程各项互相配合。”

    “上次执监委员联席会议,曾经议决,各执监委对基金章程如有意见,请在两星期内书面提出,会议之后随即通函全体执监委,但只有吴浦云、庄奎章两位先生联合提出一份意见书。”

    “这几个月中,慈善科与教育科再召开三次联席会议,详细研究,加以修改后,同时由座办吴育祥把我们打算修改的部分,与律师讨论,其中有的律师表示赞同,有的却因为要适应公司法的规定,无须保留下来。”

    “小组参考律师意见,作最后的修正的同时把文字辞句再作一番整理,重新排印,这就是最近所分发与各位审阅的这一本草案。”

    “我想各位大概都已经看过了今天这个草案,如果有意见,希望大家提出,共同来讨论研究,最好今天会议,在讨论之后,能够加以通过,这样就可以循序提出会员大会报告,进一步便根据基金章程委托罗哲大卫逊律师楼向政府提出申请。”

    该草案终于获得通过。昨日会议由该会馆主席陈六使主持。陈氏在会上报告:他最近出国到许多地方去访问。所到有设立福建会馆的地方,都受到福建会馆的热烈欢迎,令人深为感激。

    陈氏说,新加坡福建会馆以前经济能力尚不充裕之时,经常向社会人士募捐,以充作所需用途。现在会馆资力充裕,可有足够经济能力,来进行各项为社会服务的工作。

    陈氏吁请年轻一辈参加该会馆为会员。他说,该会馆老会员年事增高,需要广征年轻会员加入,俾协助继续发展未来该会馆的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