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会馆本届执行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昨夜8时在怡和轩开会讨论本年度执监委员改选及四校经费预算两案,计到会者有:陈六使、柯进来、林树彦、黄复康、柯朝阳、黄奕欢、刘武丹、胡月梯、黄叶生、李德欣、张建金、洪丝丝、林崇鹤、黄卓善、孙炳炎、颜耀鹏、洪永安、陈清吉及四校校长列席等18人。
(一)关于改选案另组织执监委员选举筹备委员会以负责办理,并选出黄奕欢、洪永安、刘武丹、孙炳炎、柯进来、黄复康、张建金,及当然委员主席陈六使,秘书洪丝丝等为委员,并限期改选日期不得经过今年3月。
(二)报告今年四校学生数,道南1187人、南侨1082人、崇福1184人、爱同1358人,共4811人,比去年多460余人,今年上半年四校预算支出共18万8973元比去年同期减2620余元。该预算案原则上通过,另授权主席、教育科,经济科审核之。
(三)建设科柯进来报告南侨修理包工费约9700元,爱同换电线费约300元,请求追认,当经一致接受。
(四)追认免费生条例(全条例列后)。
(五)通过新会员12名。
福建会馆辖属四校免费生条例
(甲)免费种类:(一)学杂费全免,(二)免学费。
(乙)免费名额:依照1949 年度下学期各校免费生之百分率为根据(每学期学生数增减即免费生亦随之增减)。
(丙)免费期限:免费生每期以一学期为限,期满后得根据实际情况,并依照本条例所规定之手续继续申请。
(丁)免费资格:(一)凡本会馆辖属四校现任教职员之子女得享受学杂费全免之优待;(二)凡家境贫困,品行及学业成绩及格者得申请给予免学费之优待。中学生除家境贫困外,品行学业成绩均须达乙等者方得申请,幼稚园生不得申请。
(戊)申请手续:申请免费之学生须填具申请表,由校方审查,通过后,再经本会馆现任执监委员之一调查属实,签名证明,方为有效。
(己)取消免费资格:凡免费生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应即停止免费优待:(一)请求免费之情由经查明不实者;(二)品行及学业成绩不及格者;(三)中途转学他校者;(四)服务学校不力者,五,家境转佳,家长有能力负担学杂费者,六,在学期中受记过处分达一次大过者。
(庚)附则:(一)凡中学生已享受免费之优待者不得再申请领受奖学金;(二)凡学生享受免费之优待者,不得再领受政府之任何津贴;(三)本条例由教育科会议通过后公布实施,但须经本会馆执委会追认;(四)本条例如有未尽善处,得于开学前二星期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