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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927年07月14日
    南洋商报 pg2
    标题:
    统一闽侨学校管见(一)

    (梅公)
    阅南洋商报7月11日福建会馆大会通告,知该会馆将于16日下午3句钟开全体闽侨大会,讨论闽侨学校问题,其议案有三,(一)爱同学校道南学校董事部合并案,(二)本坡闽侨学校宜统一董事部以免如目下之涣散案,(三)闽侨所办各学校须归福建会馆董事部管理以归划一案,仰见当局者之关心侨学虚怀若谷之至意,凡我福建人理宜奋起协助之,冀底于成,不宜袖手旁观作秦越人之视肥瘠也,仆不酌,敢于未开会之前,敬陈其浅陋之见,以供关心此会者之参考,愚者千虑,或有一得乎。

    细察各案,其第一案属局部的,并合与否,只须二校董事部会商,足以解决,固无须乎大会之代谋,究大会之所当讨论者,乃为第二第三两案耳,该议案中因未加以说明,细绎第二案之意义,尚不难解,其意盖在“打消昔日无联络之董事部,而设一整个统一之董事部,以支配各校之行政,”至第三案则至少当有两种意义即(一)闽侨各校董事都应一律取消,而归福建会馆管理,(二)闽侨各校董事部仍旧存在,而须归福建会馆管理,但归纳言之,大会之所欲讨论者,实在不过为“各校董事部可否统一,与福建会馆应否管理闽侨各校”两问题耳,兹特就此两问题,论述如左,

    (甲)各校董事部可否统一
    学校为国家社会之事业,故国家社会应负有监督之职责,为求监督便利起见,对于学校行政,当然欲筹统一之善法,此固不论其为公立,抑为私立,悉当遵守者也,本坡闽侨学校,为闽人出资所设立,其应受闽人公众之支配,而为一致之行动,固无异议,何况现在各校之董事部,十之七八,又复相同,有一人而兼数校董事者,有数校而同一总理者,学校名称虽异,而实际负责者,悉为侨界少数之翘楚者,故与其各校之各业其事,何如归之于一总董事部之下,就事理言之,倡议统一董事部者,实名正言顺,无可非议者也,虽然,就其实际观察之,则统一之议,容有不能成为事实者,何以言之,盖闽学虽为闽人所办,然以闽侨侨寓本坡者为数至伙,县别尤多,其所办之学校,各有其历史,各有其环境,各有其地位,内容复什,有非外人所能周知,而且经费丰啬,有如天渊之别,平时各校校董分职处理,犹有债事之虞,今欲集合而归一董事部管理,其不能胜任愉快,可断言也,谓予不信,谓读者一察本坡闽校之数目与其特质,便可恍然矣,兹将本坡闽校校名地址创办者列左,

    校名   地址   创办者  校名 地址   创办者
    道南   爱米莲街 侨商   实业 衣箱街  永春侨民
    爱同   直落亚逸 同上   萃英 义学口  萃英书院
    南洋工商 丹戎巴葛 同上   南明 后巴窰  凤山寺
    补习学校
    崇正   美芝律  恒山亭  彰德 新监光  漳浦侨民
    崇本   同上   同上   兴亚 丝丝街  爪哇郊
    崇福   戏台后  福建会馆 培英 井水港  侨商
    南洋女校 三角埔  侨商   醒民 芋菜园  同上
    中南   芒菓路  诏安侨民 中华 牙笼   同上
    丹诏   牙笼   同上   光洋 后港   同上
    振东   宰猪廊  云霄侨民 崇德 芳林巴杀 同上
    桃源   厦门街  永春会馆 育才 嘉东   同上
    振南   牙笼   侨商   培青 后马车路 福清会馆
    幼稚园  丹戎巴葛 教会   三山 当店巷  福州会馆
    通德   章芳林街 侨商   昭孔 监光仔内 福州侨民
    三余   同上   同上   行余 罗敏申路 行余励志学社
    树人   马车街  安溪会馆 濬源 嘉东   李俊源
    益励   铁巴杀  益励学社 养元 丹戎隅  侨商
    惠侨   监光仔内 惠安公会

    以上总计有35校,尚有未知者未列入,约计之,其总数当在45乃至50之间,不可谓不多,其间如南洋女学校,工商补习学校,崇德学校等,亦有粤侨负担经常费,本非纯粹之闽侨学校,唯因闽侨占多数,故亦列入,观各校有侨商合立者,有会馆社团附设者,有各县侨民特立者,有教会者,有个人者,性质极什,殊难一一分清,兹再就各校经费之来源,分别说明之,益可知统一困难之所在矣!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