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侨中学(包括附小)在明年1月搬迁到盛港后,将分为南侨中学和南侨小学,这一来,福建会馆创办的学校将从五校增至六校。
南侨这一搬迁的决定,意味着福建会馆决定放弃金炎路属于永久地契的现有南侨校址。
福建会馆主席黄祖耀昨天下午发表文告,宣布南侨中学将迁往盛港。
文告说:“会馆自1991年开始和教育部磋商南侨中学的搬迁事宜。今天,我接到教育部关于辅助学校的新管理模式的公函。我谨此欣然宣布,会馆同意南侨中学和小学将在新的管理模式下,于2001年1月迁往盛港新镇的两所新校舍。”
文告说,虽然南侨中学和南侨小学搬迁后坐落在国家土地上,但会馆仍会承担标准配套建筑费的5%以及非标准配套的100%建筑费。会馆也将继续在精神上和财务上支持这两所学校。
文告指出,会馆作出这项决定的主要考虑因素是,金炎路校园可能会因收生锐减而在明年关闭(明年小学部可能减至260人,中学部减至120人)。因此,迁往盛港是唯一可以保存南侨的途径。
文告也感谢在报章发表关心南侨前途的各界人士,以及许多关心学校前途的家长的来信。尽管他们有不同的意见,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见解,就是要保存南侨中学。
福建会馆副主席孙炳炎接受本报访问时说,这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大家都很高兴。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南侨仍旧是辅助学校,而会馆放弃金炎路校园,搬迁到盛港后是坐落在国家土地上,不必操心30年后地契届满时,会馆还得出钱延续土地的契约。
他说,会馆的宗旨是办教育,为了南侨的发展,这是唯一可行的途径。
南侨校友会会长庄淑芬对福建会馆把南侨搬迁到盛港去的决定感到非常兴奋。她代表校友会感谢福建会馆,为了办教育而忍痛放弃金炎路的南侨校址,使南侨获得新生。
她激动地说:“南侨校友、在籍学生以及未来的学生都会饮水思源,感激福建会馆的。”
她说,前些时候,当福建会馆对南侨的搬迁还未作出决定时,校友们的确是很失望、很悲观,以为母校已经奄奄一息了。现在突然听到福建会馆领导层,作出重大的牺牲而保全南侨,真是令人喜出望外。
她说:“过去的好长的一段日子,校友们对母校的前途从希望到失望,又从失望到希望,大家的感情和情绪饱受折腾,现在总算露出曙光了。”
她表示,校友会一定尽全力支持母校的发展,她深信,在福建会馆的人力、财力及物力的支持下,南侨一定会走上康庄大道。南侨在搬迁之后不仅要恢复元气,还要迈向特选学校或自主学校的目标前进。
她也感谢南侨校长黄利发,在艰苦的环境中不断地鼓励教师的士气,使南侨取得高增值学校的成绩,她也感谢社会人士对南侨前途的关心和支持。
黄利发校长在受访时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消息,他相信以南侨的优良传统和福建会馆的支持,搬迁到盛港后的前途是非常乐观的。
在会馆还没有作出决定之前,已经有很多盛港的居民拨电话来询问为孩子报名的事。新的南侨中学和南侨小学校舍坐落在同一条街道上,距离约半公里,靠近盛港地铁站。
他相信大部分教师将会继续留在南侨执教,至于在籍学生方面,因盛港距离他们的住家太远,有些可能不得不转校。因此,接下来他会和教育部及家长商谈学生的转校问题。
目前南侨中学部学生220人,小学部350人。
黄校长说,他刚刚接到这个好消息,还来不及策划南侨的发展,不过,他有兴趣在新校园成立一个艺术中心。南侨曾培养了不少演艺界和播音界的人才,他相信南侨在这方面有发展的潜力。
南侨搬迁背景
近10年来,随着南侨附近一带的人口结构的变迁,学生人数逐年减少,到了1996年出现大幅度的锐减,去年则减至692人。
南侨校友会在去年4月举行的常年会员大会上讨论南侨的前途,要求福建会馆尽快把南侨搬迁到人口稠密的地区,这个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各界的关心。
去年6月30日,福建会馆主席黄祖耀在常年会员大会上宣布,教育部已在去年5月25日正式向福建会馆提出有关南侨搬迁的五点献议:
一、南侨若要搬迁,必须遵守“交换条件”原则,把金炎路永久地契地段归还给政府。
二、南侨搬迁后将分为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并且接受非华族学生。
三、搬迁后的中学和小学的地段将属于30年地契。中学和小学的地段的总价若高于金炎路地段,会馆须补足所有差额,政府不提供任何津贴。
四、若中学和小学地段的总价低过金炎路地段的地价,政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五、政府在盛港有两个已规划为学校的地段,将建一所中学和一所小学。这两所学校预计在2000年底竣工,2001年开学。这两个地段适于南侨搬迁后分成中小学两校用途。
当天的会员大会通过特别议决案,授权理事会处理南侨中学搬迁的事宜。过后,南侨领导层曾通过各种渠道,向有关当局争取,福建会馆愿意拨款购买新的学校土地而保留金炎路南侨的地段,结果当局取消了第三项建议中的“中学和小学的地段的总价若高于金炎路地段,会馆须补足所有差额,而政府不提供任何津贴”以及第四项建议“若中学和小学地段的总价低过金炎路地段的地价,政府将不给予任何赔偿” 。
经过了将近一年的努力,福建会馆为了南侨的前途,只好放弃保留金炎路地段的愿望,把南侨搬迁到盛港去。
新的“学校管理模式”
现有政府辅助学校有三种土地权。虽然土地权不同,但它们如果面临搬迁、翻新或想留在原址发展,都可选择新的“学校管理模式”。
目前的85所政府辅助学校(包括4所附属中学的小学),约60所属于宗教团体,其余属于社团和其他民间组织。
如果要重建,教育部只承担95%的标准设施建筑费,其余5%由辅助学校的管委会自行支付。
管委会如果想在标准设施之余,增添非标准设施,就须承担所有非标准设施的费用。
现有辅助学校享有的三种土地权如下:
· 永久地契
· 非永久地契(向政府租用校地30年)
· 临时占用执照(每年更新租约)
这些学校中,27所属于永久地契(如华中、中正总校)、57所为非永久地契(如培群、崇福、道南、南洋女中),只有一所(基督堂中学)为临时占用执照。
如果永久地契的学校须搬迁,管委会可选择:一、新的“学校管理模式”;二、现有“土地交换”政策。
如果像南侨一样,选择“学校管理模式”,管委会只有30年的掌校权,不再享有土地权。这等于是保有辅助学校的地位之余,无限期使用国家土地。
不过,30年后,它必须与教育部商谈校权的合约。
如果选择1994年之后实行的“土地交换”政策,管委会将获新地30年的契约,不过,须承担5%的承建费。
根据“土地交换”条例,如果新地比旧地昂贵,管委会须填补所有的土地溢价(两块地的价差),并且无法获得政府的津贴。
可是,如果旧的比新的昂贵,政府则无须缴付管委会任何价差。至今,还没有辅助学校采纳“土地交换” 。
属于非永久地契的辅助学校,有两种选择。它们可在租约期满时续约或接受学校管理模式。如果政府同意续约30年,管委会须独自承担租约溢价。
因为搬迁或在租约期满之前选择管理模式的管委会,须把原有校地归还政府。虽然不必为新校地缴付租金,不过,管委会须把剩余的租金充作缴付新校的5%建筑费;如果扣除建筑费后仍有余款,就得把余款纳入建校基金。
至于临时占用执照的学校,只要留在原址且不受未来重建计划影响,它们也可以选择接受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