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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975年03月18日
    星洲日报 pg8
    标题:
    政府征用森巴旺产业 福建会馆决上诉 认所给赔偿过低 执监会议决向政府申请地段 建设现代化殡仪馆及火葬场

    (本报星加坡17日讯)福建会馆对于政府征用森巴旺胶园产业所给予之赔偿数目因为过低,经决定向高等法庭提出上诉。在今日举行的执监委联席会议上,曾讨论上述的问题。政府为供公众发展之用,经在宪报宣布征用福建会馆在森巴旺胶园之产业面积131英亩2律6柱并由土地局赔偿210万元正,即按每方尺3角6占半计,执监委认为赔偿数目未称合理,乃决定有如上述。

    此外,福建会馆亦决定向政府申请地段或租用地段以建设一个现代化的殡仪馆及火葬场。前此,福建会馆曾计划在咖啡山建设殡仪馆及火葬场,但政府基于该地段将做为高级住宅区而未予批准。

    今日会议系由主席黄祖耀先生主持,在报告时,黄主席披露:道南改建的计划已得教育部的批准,惟其细则尚待磋商,一俟达致最后的决定即可招标兴工,至于金炎律兴建现代化货仓的计划,虽则蓝图经已绘测,但是有关当局仍未有所答复。

    提到天福宫问题时,黄主席说:修筑的若干技术问题,颇难处理,会馆现已与古迹保存委员会采取联络,请派专业人员从详研究调查,并提出计划,俾能作有系统全盘性的修筑。

    较后时,会中亦同意向政府申请地段以供崇福爱同两校建校以备迁移。讨论前,总务科主任黄奕欢,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教育科主任汪玉聪分别向会上提出报告,兹分录于后:

    总务科主任黄奕欢报告

    新加坡政府于1973年5月21日在宪报宣布征用森巴旺(淡水港)大片土地作公众发展之用,其中包括本会馆在森巴旺胶园产业面积为131英亩2律6柱,地契列第108段,毋金13号。

    1973年7月27日土地局正式来函本会馆通知征用上述土地,并订于同年9月10日在该局办公室举行会议讨论赔偿事。

    本科连同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先生向主席请示,并托崇尼罗估计公司进行估价,及通告法律顾问黄瑞朝公司傅元福律师办理此事。

    1973年9月10日下午2时半,本科连同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先生,建设科主任孙炳炎先生,法律顾问傅元福律师,估计师崇尼罗先生应邀至土地局办公室会议,经讨论后,土地局请本会馆估计师提交估价书以备考虑赔偿价值。

    崇尼罗公司于同年9月27日将估价书交本会馆法律顾问黄瑞朝公司呈交土地局查览。

    崇尼罗公司估价被征用土地总价新币400万元,即每方尺7角正。

    本年3月8日本会馆接到土地局正式来函,列号LD/Q/W/4-19PCF 称政府已决定赔偿本会馆森巴旺胶园总数新币210万元正(按等于每方尺3角6占)同时通知如对政府赔偿不满意,可于14日内(即至3月21日为止)向本国高等法庭提出上诉。

    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报告

    本会馆于1974年5月25日发给属下五校学生助学金,计小学生192名,每名60元,共1万1520元,中学生90名,每名100元,共9000元,总共2万520元。

    1974年度,属下五校学生奖学金,计小学生87名共3600元,中学生26名1780元,总共5380元。此项奖学金,本会馆是在去年12月15日五校联合举行毕业典礼时颁发。

    最近,慈善科曾先后召开两次会议,也邀请经济科主任与教育科主任参加,其中一次有五校校长列席,会议主要目的是审查五校学生本年度助学金,至其详细名额与款项,慈善科另日当再提出报告。

    在这里,本人对于会馆筹备设殡仪馆与火葬场事,要提出一些意见。

    早几年前,我们福建会馆曾计划在咖啡山建设殡仪馆与火葬场,但是由于政府要将该地段划为高等住宅区,而且快速公路要经过这个地方,所以不批准我们的申请。

    设殡仪馆与火葬场,对星加坡广大人民是有好处的,尤其是现代,火葬更是值得提倡的,惟一要考虑的是地点的问题。

    本人意见,可否由会馆向政府申请,请政府拨一个地段,只要此地段交通很方便,离市区不太远,应该是可以适合作殡仪馆与火葬场的,这个地段,政府拨给福建会馆当然是最好的,要卖给福建会馆,也是可以商量的。

    教育科主任汪玉聪报告

    本会馆诸董事,一本过去办学之热忱,审度情势,群策群力,共谋发展,鉴于五校校舍有的屋龄已老,不能满足需求,有必要整个地翻新重建;有的校务扩展迅速,课室不敷应付,势须加以扩充;有的场地有限,不足以供发展,深恐影响教学效率,故力谋觅地建校,以便迁移。兹将目前各校有关校舍发展之情形简述如下:

    (一)道南学校:道南申请在原址重建校舍已获批准,仅土地局条件尚未商妥,大约再二三月即可知晓。校地面积约多原来的校址大三倍。现有的校舍后面的地势很高,新校可以建筑在那儿,环境非常幽静,将来新校舍落成,把旧校舍拆除,与现在的操场相连,足够应用,如外加特别设计围墙,则非常壮丽美观。在市区内要得到像这样的土地为校舍,实不容易,这要归功于黄主席祖耀先生,若不是他有信心,放弃申请,情形就不同了。

    (二)南侨女中,南侨发展迅速,中小学教室均感不敷,为应付需求,计划将五楼天台增建特别教室,以便供特别学科及各种课外活动应用,低层可作为教室用途,这项申请已获教育部核准,图样亦由绘测师呈上有关当局,一经批准,马上可以动工兴建。

    (三)光华学校:光华校舍,原拟彻底大加改建,后因校舍后面空地,政府开阔道路,校地被割去一段,因此暂作罢论,待作周密思考后,始作决定,不过礼堂右边的空地,以能申请为图书馆,科学室的图样已获有关当局批准,不久即可招标兴建。

    (四)爱同学校:今年2月5日,接到教育部发展组来函,略谓现行政府政策,侧重在有需要学校之地区建设校舍,那就是指建屋发展区。如福建会馆有意建校,则对于拟建地点、动工日期、完成日期,以及其他的详情,必须再共同作一番讨论,并要我们董事定一适当日期与时间商谈。我们约定于2月19日会谈,是日黄主席与孙主任因有要事未克出席,派本人与校长前往会谈,谈商的情形如下:(一)申请建校地点,拟在宏茂桥住宅区,该处将来人口将达20万有余。(二)新校面积照小学校舍标准类型,只限3依葛,因新加坡土地有限,这是教育部最近之新规定。新校舍必须有28间教室、六间专科教室、图书馆、体育室、礼堂、食堂、校长室、教员办公室,职员办公室及其他共42间;同时要拥有标准家私与用具,以及一般学校应有的设备。(三)建校时间必需在三年内完成。回来后即将讨论的结果,报告给黄主席祖耀先生及建设科主任孙炳炎先生,二人均赞同及时申请校地。

    崇福女校:崇福分校是租用的,业主经已售出可以预料的,必有一日迫迁,我们不能不作准备。爱同新校舍应赶在三年内建校,迁移后,空出的教室可暂借崇福之用,待将来觅得适当地点,另建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