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中文
  • Home > 新闻 > 福建会馆常年会员大会议决 斥资300万元创办 规模宏大高级中学 并积极推行云南园发展计划 主席陈六使谓现有后期中学学额有限 成绩较差中四毕业生难有求深造机会
    日期:
    1969年08月20日
    星洲日报 pg5
    标题:
    福建会馆常年会员大会议决 斥资300万元创办 规模宏大高级中学 并积极推行云南园发展计划 主席陈六使谓现有后期中学学额有限 成绩较差中四毕业生难有求深造机会

    (本报新加坡19日讯)新加坡福建会馆,今天召开常年会员大会,议决投资300万元,创办一间规模宏大的高级中学及发展金炎律地段,俾将来能提供高级中学的维持费。

    同时,为求今后会馆发展教育及协助慈善事业能自力更生,该会同时议决积极进行云南园发展计划。根据今天建设科的报告估计,云南园的全部发展费,约需530余万元。

    有关上述两项计划,该会即将呈请有关政府当局批准。

    该会创办规模宏大的高级中学的目的,是给不被容纳的华校中四毕业生,有一个继续深造的机会。

    陈六使致词

    主席陈六使今天在会上说,目前政府及辅助中学开办的后期中学班级,学额有限,取舍严格,许多成绩较差的毕业生,因此失去一个升学求深造的机会,但这些毕业生,并不意味着他们的能力很差,假如能够给他们多一个深造机会,相信有许多人能继续升读大学,即使其中有些不能继续升读大学,如果不能给他们两年的高级中学教育,也能得到工艺的训练以及加强语文,方便到社会上做事。

    职是之故,陈氏建议福建会馆在力之所及,拨资创办一所高级中学。此外,陈氏也认为应该自力更生,建议积极分期发展云南园。建设科孙炳炎在报告中说:云南园的发展计划,曾经上次会员大会议决应予推行,同时促请本科积极进行。经过一再研究,已由绘测师制就一份蓝图,准备向发展管制部提出,请求批准。他说:云南园计划的主要内容,就是利用该地段建造半独立式及毗连式的住屋,二层楼与四层楼兼而有之。按照蓝图,将建造的住屋有四种类型,共计173单位,全部发展费,包括筑路,厕池等费用在内,估计约需530万元。

    他又说:关于这项计划,建设科认为如付诸实现后,建好的房宇如能出售则出售,否则可以出租。

    今天大会接纳各科所作报告,包括总务科、经济科、建设科、教育科及慈善科。关于保留在几里玛律前南侨女中校舍的一批校具,该会经决定全部捐献给中正中学,以示办校不分彼此。

    康振福报告

    慈善科康振福报告说:在去年5月常年会员大会中,慈善科曾向大会报告,我们所拟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范围暂时限于本会馆属下五校,此项细则已获执监委通过,决在去年度内付之实行。

    继而于去年11月初,即在各校学年终了之前,慈善科与教育科联席会议,决定颁给本会馆属下五校成绩优良学生各班级奖学金的名额与金额,计:中学方面:高一与高二每级各三名,须给奖学金第一名6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40元。中一到中四,因为各级班数学生人数相当多,所以决定每年级取五名,第一名也是60元,第二名50元,第三名40元,第四名30元,第五名20元。

    小学方面,颁给奖学金定为第一名40元,第二名30元,第三名20元,不过规定各校每年级如果不足五班者,则只发给第一、第二两名的奖学金。

    本会馆属下五校,在去年11月24日联合举行1968年度毕业典礼,当日也发给奖学金同时颁发奖状,总计中学26名,小学79名,共发出奖学金3580元。

    本月间,慈善科与教育科再度举行联席会议,对于今年度要颁发的奖学金,决定与去年度一样颁发,在年底颁发给五校成绩优良的学生。

    除了“奖学金助学金实施细则”,本科还曾拟定“慈善福利金实施细则”,都由执监会员大会批准,所以,在必要的时候,奖学金之外,本科还可以动用会馆的钱,举办助学金与各项慈善福利设施。但是,我们认为,会馆的钱,必须用在最适当的,对同乡,对社会国家富有意义的方面,到今天为止,慈善科暂时还未曾就助学金,慈善福利金,开支任何款项,此事顺便提出向各位报告。

    建设科孙炳炎

    过去的一年多期间,建设科最重大,也是千头万绪的工作,便是监督南侨女中金炎律新校舍的工程,料理内部各项设备,希望能够早日完成。这个工程,是本会馆当前主要的建设,整个工程包括额外建设,以及由本科经办的学校诸般设备在内,总费用在167万元以上,但不包括政府公共工程部、测量部方面等开销。截至目前,本会馆为南侨女中校舍及内部设备支出的款项,总计达139万4980元5角正。

    南侨女中校舍工程

    正因为这是一项重要的工程,本科为了加紧督促它早日完成,所以从1969年3月份起,每逢星期一上午10时,在南侨女中召集会议,检讨各项工事的进行,同时就地解决各项问题。出席上述工程会议的,有本科干事、绘测师、有关承包商、南侨校长、本会秘书、工场监理员等人。每星期一的集会,使我们得以集思广益,而每项大大小小的事务,也都在会上商讨决定。会议记录则由本会秘书草拟和保管。本人偶尔因事出国,建设科主要工作,便由陈笃山、李源水两位干事代理。本人应该趁这机会,对经常参加会议的一些建设科干事,耗费了许多的精神和时间,并且贡献他们的宝贵意见,表示本人由衷的感谢。

    建设科总开支

    统计自1968年5月11日至1969年8月18日,这期间本科经手的建设费开支,总共58万6228元5角正;其中南侨女中新校舍占绝大部分,计为58万1628元5角正。

    迁至新校上课

    南侨女中新校舍建筑,今已大部分完成,只剩下小部分在赶建中。依照承建商的书面保证,再过两星期即可交屋。而南侨A、B、C、D各座早在今年4月24日,经获建筑测量官批准发给临时入伙字,为期六个月,同时随着主要校舍建筑的完成,原来在几里玛律校舍上课的南侨女中师生,也从今年第二学期起迁往新校上课。

    工艺班设备费

    本人必须在此特别报告:前承教育部指示筹办南侨女中工艺班,有关的首批教学机器设备,约需11万余元,教育部原允以一元对一元津贴,也即是负责半数;后来本人就此事呈报陈主席,主席认为服务教育事业乃本会馆一贯宗旨,既然力所能及,愿由本会馆独力负担;逐由陈主席具函教育部当局,申述本会馆夙愿并表示愿意负担全部11万余元的设备费。

    总务科黄奕欢

    总务科主任黄奕欢在报告中,提及有关石叻律4号恒山亭及金兰庙事如下:

    政府工程部计划在石叻律扩展该路为双程大道,并建议将恒山亭的围墙拆下,本科接此消息后,即与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先生及法律顾问傅元福君向有关部门抗议,经数次之接触及谈判后政府工程部收回成命,答应不但不拆除恒山亭之围墙而且负责将前面之空地改建为大道,直达恒山亭之大门。同时并在恒山亭之右边空地填平,该长90尺阔40尺地作为停车场之用。

    金兰庙事

    本年6月18日国家发展部通知将征用那丝街15及17号,金兰庙并订7月14日上午9时半至国家发展部面商赔偿事。本年6月19日本科与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先生磋商后,由法律顾问傅元福君致函国家发展部告知该庙已超过150年之历史,重修亦已历132年,为我国最早建立之庙宇,外国与东南亚各地之学者莅临本国时必至该庙作学术及历史考察,请其重新考虑保全古迹收回成命。

    1969年6月23日及7月14日由本科及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先生偕法律顾问傅元福君与国家发展部之蒋君磋商后,在原则上会馆同意。

    (一)国家发展部同意不征用金兰庙之庙宇。福建会馆负责重修该庙及围墙及庙内之房屋,以壮观瞻。

    (二)庙宇外之土地约2682方尺,皆建筑房屋,则由国家发展部征用,一切费用包括津贴住户搬迁由其负责,福建会馆则将该段地免费捐送政府扩建道路之用。

    国家发展部之蒋君答应将上述原则呈交最高当局,待其定夺后通知本会馆。

    教育科曾智生

    教育科曾智生报告,指出福建会馆属下五校,办学成绩美满,会考成绩优良,而且参加校外各种比赛,经常获得优越成绩。

    有关增聘额外英文教员,增加点钟英文教学,提高学生英文程度事,他说现在教育部已将华校算术理科改用英文教学,该科经通知属下各校明年额外教员暂停。

    他又报告说:五校学生有减少之势,1968年五校学生总数9371名,1969年总数是9178名,其中南侨女中之中学部减少四班。明年五校新生,报名入小学者有1065名,可是毕业生总数是1370,似此今后学生人数必再减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