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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973年05月05日
    南洋商报 pg3
    标题:
    福建会馆成立11人发展小组 将与教部洽商道南学校重建

    (新加坡4日讯)福建会馆教育科主任汪玉聪女士,昨日在该会馆举行执监委员联席会议上报告时披露,政府当局曾表示欲拨出例打区或加冷盆地,供该会馆属下历史悠久的道南学校迁移及重建用途。

    汪女士说:去年7月间,为道南学校重建事,她曾与建设科主任孙炳炎往晤教育部长李昭铭博士。

    她说:李部长盛赞福建会馆一路来发展教育,表示将予以大力支持,对于供应地一项,政府愿意协助,并立刻提出两块地皮,以供选择。该二块地皮一在例打区,面积约三英亩半,一在加冷盆地,面积约7英亩半。惟事隔近一年,未知该二地段已作其他用途否?她希望会馆积极进行,万勿延搁。汪女士说:道南学校历史已久,校舍建筑物及设备均已陈旧不堪,且原址在政府计划下将用为文化中心,势必迁移,因此,亟需物色新址重建校舍。

    在报告时,汪女士也认为该会馆属下的崇福与爱同两学校也需要迁移重建。

    该二校设于直落亚逸街该会馆大厦。汪女士说:该二校各踞校舍的两旁,有甚多不便,且缺少空地可供学生课外充份活动,未能满足现代教育的需求。

    汪女士更指出,道南、崇福、爱同三校由于受市区重建计划的影响,很多原来的居民都迁移到新的住宅区去,造成这些地方的学校没有学生来源,每年被迫减少班级及裁减教师。

    但是,她说,该会馆属下另一间学校 —— 光华学校因靠近住宅发展区(基里玛路),申请就读该校学生却甚为踊跃,教室深感不敷应用,现在连礼堂、图书馆、科学馆都被利用,以致不能充实设备,不足以应付需求,配合现行教育政策,应设法添建。

    此外,她说,该会馆属下南侨女中目下中小学共同使用一教室,因体高不同,学生之桌椅适合中学生者,却不适合小学生,反之亦然。此事经卫生部屡次要求改善,久成校方难题。至今仍无法解决,且教育部最近两年小学实施新课程采用分组教育教学法,中小学教室布置不同,倘合用一课室,有诸多困难与不便,加以教育部正在计划不久将有些学校实施全日制,为学生之学业及品德修养计,深望此种措施尽早付诸实行,故必须扩建教室,以供小学之用,俾中小学行政得以顺利进行,使教学效率更臻于理想。

    她说:上述五校,无论重建增建,概属急要之事。希望该会馆同仁一本兴学育才为国家树人之义,共同努力,进行建校计划。如今政府极力鼓励学校的发展,必能给予必要的协助,更能使学校设备趋于现代化,以符合现代教育的水准。

    汪女士说:福建会馆自创立以来一向重视教育,只要能力允许,从不犹豫地兴办学校,支助教育机关,会馆五校规模相当,贡献最大者为陈嘉庚先生,李光前先生及陈六使先生。她深信该会馆现任主席黄祖耀先生及执监委员必能继承先辈办学优良传统的精神,适应时代潮流,保持进步思想,发扬光大。

    孙炳炎报告

    该会馆建设科主任孙炳炎报告时说,道南学校原计划搬迁重建新校舍,而将原址改建发展成为商业办公大厦,较后,他获有关方面告知,该区乃属文化区,在所属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未能作商业用途,如属学校则可继续。

    孙氏认为道南学校校舍颇陈旧,实应改建。该建设科于上月间曾举行过会议,对道南学校重建事,议决:鉴于该校舍陈旧,不合现行教育需用,宜物色其他适合地点重新建造。

    有关此事,该会馆在正式讨论时,已决定交由当日成立的11人发展小组负责处理及派代表与教育部联络。

    孙氏另报告:发展天福宫有两种办法,一是将原有建筑物拆除,依原图样全部重新建造,一是照原建筑物全部重新修葺粉刷,根据估值若重建约需建筑费200万元,修葺则约50万元。

    有关此事,建设科会议议决照原建筑物全部重新修葺,依设计师及美术师勘测估计约需工料费用50万元。

    (有关此事,及提出讨论时,会上决定进行修葺,惟交由发展小组研讨。)

    孙氏也报告有关该科进行申请建造殡仪馆,火葬场以及云南园建屋发展计划等事。(这些计划提出会上正式讨论时,决定向当局再提出申请,并交由发展组负责处理。)

    较早时,经济科主任黄卓善与总务科主任黄奕欢报告该科的活动发展。

    黄奕欢报告

    黄奕欢氏提出三项报告:

    一,中峇鲁新恒山亭事。

    中峇鲁恒山亭在1959年为政府征用时,曾保证尽可能保留新恒山亭。

    1961年1月17日,国家发展部与新恒山亭庙祝私下订一份租用该地合同,事前未通知福建会馆。

    197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部来函要求福建会馆交1000元为押柜金,藉以保证该庙每二年刷新一次,保持其周围清洁及不准小贩在该庙地贩卖等事。

    该会馆总务科接到该函后始查出上述国家发展部与庙祝谢连文签订合同而非与福建会馆签订,故不理之。

    嗣后,国家发展部两位职员至该会馆总务科办事处会晤,讨论此事。该科以庙祝谢连文无权代表该会馆签订合同,应视为不合法,该会馆拒绝讨论此事,至于1000元押柜金,可向签订合同人索取。二位职员听后,认为国家发展部错误,致函与该会馆。1973年4月11日再函庙祝谢连文,要他由1973年5月1日起,还地租25元并交押柜金500元,函该副本有寄给该会馆。

    二、羔丕山及老山事件。

    环境发展部于1973年4月来函通知该会馆,政府已决定由今年3月20日起,将该会馆羔丕山及老山封冢,不准再埋葬。

    该会馆总务科与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及法律顾问傅元福,于4月16日上午到环境发展部晤主任许博士等讨论。

    法律顾问傅元福于4月25日将当日讨论要点致函许博士,请他向最高当局请示澄清下列各点:

    (甲)环境发展部规定由1973年3月20日起封冢,不再有任埋葬事,但通知书日期1973年4月6日,而实在寄出日期是1973年4月9日。该会馆收到日期是4月10日,当局事后通知,已来不及,在此期间就葬4坟,许博士口头答允不予追究,请以书面复准。

    (乙)羔丕山及老山数十年来预定购买墓地单圹及双圹约有1000单位,其中大部份未逝世,若立即封冢,该会馆将如何交代,于情于理要求当局展期3年,俾该会馆有充份时间通知及处理定购地墓者。

    (丙)该会馆同时要求政府考虑准许羔丕山或老山10英亩地,供该会馆建筑美化之殡仪馆,火葬场,停车场之用,一切费用由该会馆负责。

    三、仁记山– 大小两山赔款事。

    大仁记山50英亩地,政府于1962年以每方尺2角6占征用,于1966年5月4日,加利息共还63万3638元4角3占;小仁记山3英亩3律35.25柱地,亦以2角6占征用,于1966年9月9日,加利息共还6万5112元5角1占,合共69万8750元9角4占。

    该会馆总收到上列69万余元赔款总数,但亦已向高等法庭交1万元按柜金作为抗议费,法庭至今未开庭审查。

    1972年7月10日,该科会同经济科主任黄卓善再与国家发展部负责人林金才接洽后,由该会馆法律顾问傅元福于1973年2月19日致函国家发展部表示该会馆准备以每方尺4角正之价格解决上述两地之征购价,亦准备以同等每方尺4角正之价格购回仁记庙,为期99年,自1973年3月算起,若政府答允,该会馆即收回抗议。

    林金才君通知该会馆座办林建生君,政府赔偿方面,不得再超过25万元,他建议:

    (甲)大仁记山每方尺增价至3角7占点8,小仁记山每方尺增至3角6占。

    (乙)仁记庙每方尺5角6占,由该会馆向政府购回,地契期限为99年。

    康振福报告

    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报告:

    该会馆近几年来,每年都有颁发属下五校学生奖励金与助学金。去年度五校品学兼优学生的奖励金,是在去年11月12日五校小学联合举行毕业典礼的时候,慈善科代表会馆颁给五校小学学生计77名,共2470元。继而在12月10日南侨女中举行毕业典礼时,再颁给成绩优良中学生奖励金29名共1280元,中小学总共发出3750元。

    在毕业典礼中,该会馆还给与各校当年度的模范生金牌奖状,成绩优良的学生,除奖励金之外,也都有奖状,有许多学生家长,很着重学校给他们子女奖状,认为是他们的光荣。

    对于助学金方面,该会馆资助属下五校家境贫寒的同乡子女,以往所定的金额是中学生每名每年72元,小学生每名40元。

    慈善科于3月21日召开会议,当时曾经邀请经济科主任、教育科主任与会馆属下五校校长参加这个会议。鉴于近来物价高,生活费用高,因此会议决定中学助学金增加到每名每年100元,同样的,小学助学金也提高为每名每年60元。

    4月1日,假该会馆礼堂颁发今年度五校中小学助学金,计中学46名共4600元,小学116名共6960元,总共发出1万1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