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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967年02月18日
    南洋商报 pg3
    标题:
    福建会馆执监联席会议 决定暂时停止进行基金计划 财长不批准豁免所得税 因恐其他会馆起而仿效

    (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福建会馆基金,因政府不批准豁免所得税,昨日该会馆执监委员在举行联席会议时,决定暂时停止进行。

    该会馆慈善科主任康振福昨日在会上报告:该会馆基金,政府不批准豁免所得税,虽然经疏通,也还是不能批准,本来照会馆基金的宗旨,主要是办理社会公益、慈善福利以及教育(包括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各项事业,可以说是我们会馆帮忙政府办理社会福利的事。如果不能获准豁免所得税,这是一次极大的阻碍。

    这个事情,黄祖耀先生、孙炳炎先生都曾经与财政部长有接触。在正式讨论此事时,康氏说:“关于‘福建会馆基金’,我们委托罗哲大卫逊律师馆起草章程,经过本会馆研究修正通过之后,再委托律师馆向政府申请为公众组织,即是申请豁免所得税。此事,于上次执监联席会议之前,恰好罗哲大卫逊律师馆转来财政部1966年7月11日的信,对本会馆基金要求豁免所得税,财政部长考虑以后,决定不予批准。”

    “律师表示最好会馆能设法向财政部长疏通,因为律师馆方面对此事,却是无能为力。上次执监联席会议对此事讨论后,议决请黄祖耀、黄卓善、孙炳炎、黄奕欢与李德欣五位,设法与财政部长疏通,请求部长重新考虑,批准本会馆基金得豁免所得税。据本人所知,黄祖耀、孙炳炎两位先生前后曾经与财政部长接触,但是部长总是表示不能批准,说是怕其他会馆效尤,也照样来申请。这个事情要怎样处理,等一下到正式议程,我们再来共同讨论研究。附带报告律师列来基金章程及申请律师费一单,共2510元,其中2500元是律师费,10元为邮费。”

    孙炳炎报告:有关此事,会馆原拟派代表见部长商讨,惟后来获得黄祖耀通知,谓此事,政府当局不会批准,因恐其他会馆也会循例而为,后来,在商会代表晋见部长的一个场合里头,黄祖耀也在场,因趁此机会与财长商谈,财长表示与上述相同意见。

    有关此事,孙炳炎说,会馆设此基金,若未能获准豁免所得税,则献捐者须付所得税,而会馆也得付所得税,这些问题,希望大家商讨一下。

    讨论结果,大家认为既不能豁免所得税,宜暂时停止进行此事。

    联席会议在昨日下午三时,于直落亚逸该会馆礼堂举行,会上各科主任报告近况。

    总务科主任黄奕欢报告有关仁记山土地拥有权,“仁记”已故原主人的后裔与福建会馆的法律上的争执问题。

    建设科主任孙炳炎报告:南侨女中就校舍图样于1966年10月7日,获得政府建筑鉴定官正式批准,新校舍标价总计为106万1100元,16个月完工。

    上次执监委会曾将云南园发展一事,交由本科研究,本科在第一次会议时,提出讨论结果,议决请何国钊绘测师作实际调查,俾知该区究属新加坡发展计划之何区,以及云南园之何处最适合发展之地段。

    后据何氏说,当局表示该区系属于农业区,如会馆有具体发展计划呈上参阅,则政府将予以考虑。

    该会馆礼堂,每次开会应用普通播音机,回音甚大,如在墙壁装置避音板,则耗费大,因此决定采用 “威廉则” 之菲立式播音机,总价1754元,包括装置等费在内。

    光华吴校长表示,校方于六年来,增购图书4万余册,且添置颇多科学仪器,但因缺乏图书馆及科学馆,在管理、收存上极感不便,建设科开会决定将该校现有食堂改为图书馆及科学室,而将学校后部篮球场改为食堂,另在学校前面建立一篮球场。

    增建光华学校有盖会议室及阅览室工作,于去年8月底完成,甚为实用,建筑费3000元。

    教育科主任曾智生报告:该会馆属下各校每年收入学生杂费、体育、手工、图书等费均有余剩,必停收一二期。如光华学校存额尚多,经于去年9月间向教育部申请拨出此款移作建设购橱柜应用,迄今未承教育部答复。南侨女中有承教育部音乐组之示意将体育杂费之剩款组一音乐队,经向教育部申请,按购买乐器需款5000余元,教练方面,由教育部派来,薪俸由教育部负责。

    道南学校本年度减新生40名,全部班级减四班,因教育部规定每班须40名以上,致之调整减班,教员裁减五名,经由校长主决指派教师退职,通知教育部由其分配调至别家学校任教。

    崇福女校前校长李培兰女士坚决退休,未接受挽留,经本人向教育部商妥,委任陈淑娟女士为新校长,对于李校长卓著劳绩特馈赠1000元借作顺风归国之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