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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7 June, 1938
    南洋商报 页31
    Title:
    南洋东山会馆举行二次董事会议 议决派代表二人出席福建会馆所召集联会

    6月5日(星期日)下午8时南洋东山会馆,在该会办事处开第1届第2次董事会议,出席者计有朱国良,林财金,许岳东,沈孔,林献珍,朱水兰,林大祥,王宝荣,王国章,张加平,朱国龙,吴全福等18人,推举临时主席朱国良,纪录朱维蟠,首由主席宣布开会理由毕,即由纪录宣读,

    一,复准前期议案,众认无讹,通过

    二,报告5月份进支账目,众无异议,通过,

    三,林财金报告出席福建会馆联会经过情形后,即进行讨论,关于预选代表2人,以备下次再行出席会议时为固定之代表事,议决一俟福建会馆如有来函召开联会时,应由本会馆正副司理2人负责出为代表,林财金提议,林大祥附议,通过,

    四,关于颁布互助部,以何时期为施行之日事,议决由此7月1日起为施行效力之时期,并即颁布通知书,及附带细则一本,以分发各会员,各自先事周知并察阅详细情事,林大祥提议,许岳东附议,通过,

    五,关于选举互助部正副主任及干事额数事,议决规定正主任1人,副者2人,干事8人,林大祥提议,王国章附议,通过

    (六)关于选举互助部正副主任应由何法选举事,议决应以推选法选举之,结果朱福才当选为正主任,沈孔沈火金为副主任,至于8名之干事员,容俟互助部成立后,应由该正副主任各自物色,然后报告本会馆董事部通过之,林财金提议,吴全福附议,通过。

    (七)关于本会馆司理执行各职务,近因住址遥隔,管理未及周至事。议决应由司理授权林大祥负责代理之,通过。

    (八)关于银行存款,议决委托财政员于华侨大华二行中择其简便者寄存之,林大祥提议,沈孔附议,通过。

    (九)关于书记及收捐员,现因事务繁多工作加重,应各津贴薪水事,议决由7月1日起俱各加贴,朱国良提议,王宝荣附议,通过。

    (十)关于郑庆星林明金沈金花三君捐函辞董事事,议决挽留郑庆星,即推举林大祥君带函挽留之。并照准林明金沈金花二君告退,应由候董林文焕孙忠来二君依序候补,林财金提议,朱国龙附议,通过。

    (十一)关于朱鹿其函辞本兼各职事,议决函致挽留,如有他事往外埠,准照告假暂事休息,并推举林大祥君前往挽留,林大祥提议,许岳东附议,通过,余无他事,议至10点30分钟,由主席宣布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