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者特字通布公众知悉旧恒山亭红旗界内各冢中立有碑石者经以将其碑石以及骸骨载往新恒山亭妥存一屋之中凡属该骸骨之子孙亲友有欲领回安塟者由今日起限六个月为止前来叻报馆向董事薛兆熊面商便得如已过期则骸骨由各董事代为埋塟特此布 闻
光绪三十三年八月十七日 恒山亭众董事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