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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te:
    3 May, 1935
    南洋商报 页5
    Title:
    新嘉坡福建会馆昨晚开本届执委第一次会议 迎香有害决定废绝 殡仪一事亦决改善 救乡工作讨论甚久保留至下次会议再行商榷

    本坡福建会馆昨晚8时,假该会馆办事处怡和轩举行执行委员第一次会议,到,陈嘉庚,李振殿,侯西反,叶玉堆,周献瑞,汤祥藩,庄丕唐,谢焕章,王声世,周醒民,萧柏馨,庄笃鼎,郑古悦,王吉士,黄曼士,傅旡闷,洪宝植,王盛治,何欣农,谢清吉,何衍品,陈嘉庚主席,李铁民纪录。议程如下:

    一,征求新会友案。

    二,废止本会馆直辖各神庙迎香案。

    三,改良丧仪案。

    四,修改会章馆第33条会员大会法定人数案。

    按33条订会员大会法定人数为80名,前届每次召集会员大会,皆因人数不足,不能成议。

    五,产业注册采用私的有限公司组织法例案。

    上列二三四五各案应由本委员会议定办法,然后提请会员大会通过。

    六,组织调查委员会案,

    本案之提出,因鉴于最近国内中央政局渐形安定,各省当轴亦在锐意建设,独吾闽以变乱多年,余氛未清,地方官吏,良莠不齐,时有勾结地痞恶棍,贪黩舞弊之事,本委员会之组织,意在省内各县设置专员,调查事据,报告本会,别其轻重,分控京省,藉以促进吏治,调查范围,原不止此,其他事项,待该委员会组织成立后评定之。

    七,临时动议。

    关于第一项征求新会友,主席起称:关于本会馆征求会员一事,前年亦曾举出专员,担任进行,推无效果,闽侨在此,20余万,加入本会馆者仅4、500人,殊为可惜,夫天福宫以及其他公业,乃闽人所共有,应有机关,进行选举,乃掌管有人,是故新会员之招致,殊有进行之必要,关于此事,或是或否,应请大家发表意见云,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卒通过其案如下:

    “本会馆新会员,决由全体执监委员暨候补执监委员负责招致,名额不限,愈多愈妙,结束之期,限定二月。”

    又,关于上述一项,主席以女会员是否有招致可能一问题向大会提出讨论,叶玉堆先生称,会章虽未明言不招致女会员,惟根据我国习惯实已属于默认云,关于于项,留待大会解决。

    关于第二项废止迎香

    主席起称:30年前本坡赛神,3年一次,5年二次,嗣悟非是,因移所有赛神费项,兴办学校,今之道南,即当日所创学校,移款兴学之后,大伯公来去,即无“装阁”排场,仅一香亭,从事点缀,讵知此物一留,遂为祸根,好事者。倡议“装阁”复现,今日所应讨论者即香亭之应否废去一事,如大家认香亭为有废去必要,则我人当请五股头及全体闽侨开会,以便实现,请诸位讨论云。侯西反先生起称,今日科学时代,我人不信科学,反信士偶,实至可耻,香亭应行废去。

    反对方面

    谢焕章先生起称,福建会馆为一堂皇会馆,应作冠冕之事,今赛神为一不足挂齿小事,所费金钱,又每返诸国人之手,而会馆乃不惜细详讨论,实不可解,何况世人花钱,亦每自愿花于不应花之处乎,又本会馆管理天福宫,本会馆,经费亦出于天福宫,依理我人应思所以发扬光大,而竟不此之图,反斤斤以废香亭为务,是又不可解中之尤不可解者也,又一“烧金”敬神者,率为多资之辈,非必为盗而后乃出所获作香火费,则彼自烧其金,于我何尤,故余谓我人对于此事,实以勿理为是云。

    庄丕唐先生起称,我人所欲挽救者,系宫外之事,宫内拜神,我人不拟干涉,夫神祀于宫庙之内,因尚事出有因,赛于街道之上,则社会教育所受之影响必非私人想像可及,固余谓香亭实当废去云。

    叶玉堆先生起称,焕章君之言差矣,赛神示威也,通常示威之目的为使人民得到利益,今赛神仅使人民受损,然则尚有何威之足示耶,香亭实非废去不可云。

    经过番一讨论之后,通过该案如下:

    “废止本会馆直辖各神庙迎香”。

    关于第三项改良丧仪,主席起称:世人于出殡时作喜事排场,实为天地间最痛心之一事,稍具天良者,无不深恶痛绝,此事本人前此已向中华总商会,进商改善之策,今日新中国新福建,不应再有此等狂举。是故诸位若认改善有需,则当转请闽侨全体开会商议,以通过之,请席众讨论云。

    叶玉堆先生起称,人为灵魂与躯壳合组而成之动物,实则灵魂为我,躯壳为我所寄托之物,人死则魂离,魂离则我灭,前此借用之躯壳,已成无用之废物,而人乃有出殡,装阁,居丧,守丧,做功德之事,耗钱,伤财,莫此为甚,改良实为不可或缓者云。

    侯西反先生起称,本会馆之责任,为除暴安良,去恶留善,殡仪有害无益,我会馆当行改善,为同侨倡云。

    讨论至此,遂即通过其案如下。

    “出殡丧仪,应行改善”。

    关于第四项--修改会章33条,会员大会法定人数,经过一番讨论之后,决议上述33条会章,会员大会法定人数一项,提出大会修改,会员大会法定人数,应当减少。

    关于第五项--产业注册采用私的有限公司组织法例,众以前已议决,无须再议,遂即一致依照原案通过。

    以上各案既通过,遂即推举陈嘉庚(当然委员),叶玉堆,周献瑞,侯西反,傅旡闷五人,组织特务委员会,实现各该议案所列事项。

    关于第六项--组织调查委员会,主席起称,我人深知贼由贪官污吏糜烂地方而来,贪官污吏由土豪劣绅从中勾结来,今政府有意澄清吏治,仅患告发无人,则政府已有是非,无是非者,人民,社会已耳,我人诚能从事侦查,则作非为歹者,一经告发,当得重惩,无论过去之得儆戒,未来亦足警惕,如此费省利厚,救乡不宜再缓,如此次扬容宾为五县督察专员时,带私人500人莅任,即学校教员,亦为支配安插之列,若得与以告发,则惩一儆百,岂不大妙,最好是各县付托妥人,俾向本会告密,本会则根据报告,再行调查,倘属实在,则省府,国府,以至南昌,我人文电投控,虽费钜资,亦可勿惜,究竟如何进行,即希诸位与以讨论云。

    关于此一问题讨论至12时40分,共费时间2小时,仍无结果,主席于是宣布保留至下次开会,再行讨论,遂即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