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执行委员会根据民国16年闽侨大会议决改组后对于三校负有直接办理之责兹经议决19年上半年教职员重新组织如具有下列之一者便可投函
(一)高等师范或初级师范毕业
(二)中学及同等程度毕业富有教育经验者
校长薪俸80元至100元高级主任70元至80元初级主任60元至70元(膳费在内)愿受聘者须国语纯熟并示出身资格服务经验优长科目 年龄 籍贯 性别 现在住址投函由12月12日起至12月31日止交本执行委员会教育科暂时办事处(大坡武吉巴梭怡和轩)合即函商不合恕不回覆
中华民国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