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央政府,为使福建省壮士今后自成一战斗兵团,免蹈已往零星消耗之覆辙起见,特由军政部在闽特设补充兵训练处,期以编成建制部队,本报及福建会馆主席暨当地闽帮侨领多人,曾于日前接到该训练处处长李良荣氏来函,请为介绍闽侨青年参加受训,原函已志昨日南洋商报早版。
兹悉,关于此事,福建会馆以事关抗战及保乡前途,经于昨晚之复选会中由主席陈嘉庚氏提出讨论,陈氏以函中所述报到期限,离今甚近,故特先事准备招考手续,以便通过后即行办理,商议结果,皆主照办,至于招考额及其办理,则交主席裁决之,兹将福建会馆对此发出之通告第一号及受训登记表,保证书等,分录于下。
为通告事,本会馆主席兹接中央军政部第13补充兵训练处处长李良荣自本省南平县来函,托介绍华侨青年回省参加建军训练事,据李处长函称,奉中央特派返闽设军练兵,期其编成建制部队,使本省壮丁,今后能自成一战斗兵团,免蹈已往零星消耗之覆辙,且可使士兵生活于乡情之中,无语言隔阂之苦,而得精神上之安适,以增强其战斗力量,此当局本省人士所切望者,又谓此次新军之建设,实关本省今后十年大计,吾侨胞凡具高度之爱国热情,其中青年份子愿献身报国投效军旅者,为数必多,本处正热烈期待之云云,责李处长发函海外,定有多处,就马来亚而言,若无专一机关,负责介绍或筹措用资,不特手续上诸多不便,恐亦涣而无统,效果难期,现本会馆除有查应募名数外,用特登报限期招考简则如下:
招考简则
一、资格 – 凡意志坚决有救国保卫之志愿,曾在小学(或同等程度)以上毕业,体格机能健全者(中学大学生均所欢迎);
二、年龄 – 自18岁起至25岁止,属于闽籍者;
三、川资 – 回国川资自备,或须由本会馆代备者,须另声明,并须有妥人担保;
四、履历 – 报名时须填报其详细履历及住址;
五、截止 – 报名截止日期至本月25日,考验日期,当再通告;
六、投报 – 报名处本坡武吉巴梭律本会馆办事处(怡和轩俱乐部内),中华民国28年5月18日。
新嘉坡福建会馆介绍闽侨青年回省参加建军训练登记表。
鄙人今自愿备费回省参加建军训练,意志坚决,誓不中途畏缩,谨求准予登记介绍。
此致
福建会馆主席先生,
姓名 年龄 县籍
履历
住址 自费抑代备
中华民国28年5月 日
保证书
兹介绍 君投报回省参加建军训练,费请代备倘有违背志愿行为,所代之费,当由保证人照数赔还,此证,谨呈福建会馆主席先生。
保证人
民国28 年5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