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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1939年06月22日
    南洋商报 页34
    标题:
    福建会馆教育科昨日会议议决改善三校敎职员待遇 教师初任职月薪五十元按年增五元至薪俸七十五元为止 女教师任职一年以上者在产期内准告假一月并照支全薪

    福建会馆第6届教育科昨举行第3次会议,到会者胡少炎,林谋盛,黄曼士,林建邦,林邦彦,王肃丹,庄竹林,庄惠泉,主席林谋盛,纪录刘维和,议程如下

    一,复准前期决议案,二,报告事项,三,聘任爱同学校校长教员案,

    四,讨论改善三校教职员待遇及提高资格案,五,审查各校免费及半费生案,六,其他,

    (一)复准前期决议案通过,

    (二)报告事项。

    主席报告一,挽留道南校长事,经潘校长口头接受留任,二,爱同校长及7位教员统已自动来函辞职,

    (三)聘任爱同学校校长教员案,

    (A)胡少炎提议,聘请庄奎章先生为爱同校长,任期 年,黄曼士附议,通过。

    (B)林建邦提议,聘爱同教员,由主任与校长互商聘任之,王肃丹附议,通过。

    (四)讨论改善三校教职员待遇及提高资格案,议决下列各项并由主任具情报告主席:

    三校校长之资格,须具有大学教育系毕业或大学他系毕业,曾在教育界服务3年以上者为标准,其薪俸第1年5月为80元,以后每年增加10元,至其薪130元为止,

    二,甲,教员之资格,须具有高师或高中毕业者为标准,其薪俸第1年每月50元,以逐年增加5元,至其薪俸75元为止,乙,教员兼任教务或训育主任,第1年每月60元,以后逐年增加5元,至其薪俸85元为止,

    三,三校教职员子女,在三校肄业,一律优待免缴学费,惟继续留级2学期,即取销之。

    四,三校教职员遇有疾病,得由本校校医,免费医治。

    五,审查各校免费及半费生案,庄惠泉提议,另●细则,公推庄惠泉会同各该校校长负责审查,免费生及半费生,通过,

    五,凡女教员如任职,在1年以上者在产期内,得准其告假1个月,并得照支该月全薪。

    六,三校教职员继续服务2年以上因重病请假者得由校长,提出教育科议决,酌予津贴。